当前位置: 首页>企业文化>社会责任
企业文化
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25万吨/年一般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25万吨/年一般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25万吨/年一般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4、总投资:120万元

5、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上铺58号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虎山生产区内

6、项目概况: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拟改建和利用厂区现有仓库,在保持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成品水泥生产能力不变的情况下,拟将污染土和其它一般工业固废等一般固体废弃物引入水泥生产过程中代替原有的一般固废进行高温煅烧处理或者作为混合材经过多级粉磨,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项目建成后,不新增水泥和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产能,最终可形成处置25万吨/年一般固体废物。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规模

环境功能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经度°

纬度°

大气环境

何家山村

118.584335

28.721543

村庄

680

二类区

N

1400

麻车小学

118.588176

28.712957

学校

在校师生约600

NE

500

麻车村

118.593553

28.718000

村庄

1600

N

300

衢州财经学校

118.587723

28.7088885

学校

在校师生约2600

N

30

铜岭社区

118.603493

28.721725

社区

2760

E

900

七里社区

118.605112

28.697629

社区

2000

SE

1700

山海社区

118.587458

28.693156

社区

2400

S

1300

路口村

118.567278

28.691623

村庄

682

SW

1700

荷塘村

118.557579

28.703006

村庄

2600

W

1700

姚棚村

118.568772,

28.724257

村庄

2000

SW

2100

红太阳幼儿园

118.588363

28.714075

学校

在校师生约200

S

700

清湖小学

118.604802

28.680657

学校

在校师生约1200

ES

3150

健盛幼儿园

118.588881

28.683661

学校

在校师生约200

S

2100

江山邦尔医院

118.599245

28.704046

医院

/

E

1000

江山经济开发区幼儿园

118.606690

28.692652

学校

在校师生约500

ES

2400

城郊幼儿园

118.602517

28.694401

学校

在校师生约500

ES

1950

地表水

江山港,南侧3600m

声环境

学校,衢州财经学院(东北侧30m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土壤环境

50m范围内存在农田,最近农田距离10m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渗滤液、地面清洗废水,废水收集后拌入物料进入水泥窑,不对外排放;同时,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曾员工生活污水。正常情况下,本项目不外排废水,不会对项目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项目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正常排放下,本项目废气中各污染物对评价范围内的浓度贡献较小,不会对周边空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等级。同时,根据预测,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非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气污染物浓度有所增加,要求企业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就能有效减少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噪声:项目生产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转噪声。根据预测分析,经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达标,生产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固废:项目固废实行分类管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一般固废视其性质采取出售等方式处理,固废可实现零排放。各类固废均按规范进行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土壤和地下水:根据分析,项目废水收集后回用生产环节,不对外排放;且项目不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后,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6、环境风险:项目主要存在泄漏等风险事故,同时还存在废气、废水非正常排放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四、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本项目实施后,运营期各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详见下表。

2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类型

防治环节

措施内容

预期效果

废气

一般固废贮存

对含水率较低的一般固废洒水抑尘,仓库整体负压密闭,使用干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置废气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GB37822-2019)地标

水泥窑处置

窑尾废气通过分解炉低氮燃烧+精准SNCR+高温高尘SCR+布袋除尘+湿法脱硫后通过11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分解炉进料废气

对进料口进行密闭,废气收集后导入水泥窑,通过水泥窑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窑尾废气一同排放。

废水

渗滤液、地面清洗废水

1渗滤液、地面清洗废水收集后拌入物料进入水泥窑,不排放

2加强厂区污水收集、输送管网的维护管理,确保废水收集输送系统的正常运行。

不对外排放

噪声

——

1、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2、将废气处理收集净化风机等设置在专用的机房内,再采取加装软接、高效消声器等综合降噪措施。

3、在管架的支承部位设置防振垫片,如橡胶垫及棉织物,加大基础设计,并设置隔离墙,地脚配置减震器,在泵、电机周围设置隔声罩等。

4、生产厂房内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做好高噪声设备的减隔基础,做好隔震垫。

5、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生产期间非必要情况下尽量关闭所有门窗。

6、合理安排运输和装卸,规范操作,减少撞击和其它人为噪声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

——

1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暂存

2各个除尘点产生的集尘灰,收集后回用至相应的生产环节,不对外排放

3废活性炭、废机油、实验室废物、含油劳保物品、机油包装材料属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设置危废暂存库,规范设置标志标牌,危险废物集中管理,并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按规范分类设置固废的收集、暂存场所,避免日晒雨淋而造成二次污染;同时,固体废物的收集方式、暂存、运输、处置均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得到妥善处置,符合相关规范,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地下水及土壤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设防、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符合环保管理要求。

其他

——

1、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应按照三同时要求进行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方案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并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其技术经济可行性,并作为项目三同时验收的必备材料。

2、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防止带病运行,及时发现及时维修。

符合环保管理要求。

五、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结论

根据分析,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25万吨/年一般固体废物技改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浙江省的产业政策的要求,也符合江山市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建成投产后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能促进地方环境质量的健康发展;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对区域环境具有明显的正效益。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对象、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

2、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治理措施等环保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起止时间:20251013日~20251027日,共10个工作日。本次公示采取行政村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企业网页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众(个人或团体)可以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1、建设单位: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0-4211010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上铺58号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2、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1-28987599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黄姑山路96-7

3、审批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窗口联系电话:0570-4031913      联系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发布单位(盖章):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1013